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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0-06-02 18:21 || 文章来源:未知 || 作者:沈阳河畔新城第二 || 点击次数: 次
关于继续开展河畔新城第二小区
第二届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公告
河畔新城第二小区(二、三期)全体业主:
河畔新城第二小区第二届业主大会筹备组于2019年7月成立,开展工作期间,因《业主规约》和《议事规则》范本调整及受新冠疫情影响,筹备工作未能如期完成。
2020年5月15日~5月28日期间,筹备组就“拟同意现筹备组继续开展本园区第二届业主大会筹备工作。工作时限:自五三街道办事处批准同意后,发布筹备组延长工作期限公告之日起,90个工作日”事项面向河畔新城二、三期全体业主发布征求意见公示。公示明确提出:“公示对象意见反映方式:采取异议反馈方式。即,同意该公示内容的业主,可以不反映意见;不同意该公示内容的业主,请于公示期内向河畔新城社区实名反映意见。联系电话:83696807。”截止公示期满,河畔新城社区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。经报请五三街道办事处批准,现决定:由现筹备组继续开展本园区第二届业主大会筹备工作,工作时限自2020年6月10日起计90日。
同时,因工作变动,决定免去原河畔新城社区干事张宇同志筹备组组长职务,根据有关规定,任命河畔新城社区干事马文川同志担任筹备组组长。变更后的筹备组组成情况如下:
组长:马文川,副组长:姜宾,组员:陈晓冬、付晓、孙旭、索昊、王欣玲
特此公告。
河畔新城社区 河畔新城第二小区第二届业主大会筹备组
二〇二〇年 六 月 一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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